●观点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意见》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创新举措。要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产业工人的关心关怀,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的重大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党的中心任务。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有利于组织引导好产业工人,把产业工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有利于推动解决产业工人急难愁盼问题,激发产业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300多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很多都与产业工人密切相关。比如,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等等。把全会提出的涉及产业工人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让广大产业工人感受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必须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新质生产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不仅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也需要一大批高技能产业工人和大国工匠。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我国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总量仍然不足。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鼓励更多产业工人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提升技能,走技能报国、技能成才之路迫在眉睫。
一是突出产业工人政治地位。以产业工人为代表的工人阶级是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引导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意见》把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和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对产业工人“开展普遍轮训”,强调支持劳模工匠在大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兼职,强调加强对产业工人政治代表的教育培训,等等,充分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导向,与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强调的“在政治上保证”的原则要求一脉相承。
二是突出产业工人成长成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当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和发展通道仍有待畅通。《意见》把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和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两项内容同步规划、同步提出,强调“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并从产业工人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两个维度,为产业工人成长成才规划了明确的发展通道,彰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抓住了消除产业工人成长成才障碍的关键,为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突出产业工人权益维护。劳动经济权益是产业工人的基本权利。《意见》把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单独成篇,提出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提法,比如,把创新创造作为产业工人薪酬分配的重要考量指标,提出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为适应数智化条件下服务产业工人的需求,提出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产业工人电子档案等。把这些涉及产业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四是突出产业工人发展壮大。产业工人发展壮大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任务。《意见》围绕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壮大产业工人队伍,谋划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强调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面向生产全过程的“四技”“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引导和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强调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保持产业工人队伍稳定,引导更多大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等等。这些重要举措,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将有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出台后,首先是要学习好,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达到学深悟透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推动建立党委常态化听取改革汇报、研究推动解决改革相关问题的制度机制,发挥党委在改革整体谋划、顶层设计、监督问责中的重要作用,将“产改”作为地方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的常设议题,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牵头、各方协同的推进改革工作机制,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及时有效落实落地。
第二,加强统筹协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工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落实的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会同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抓好任务落实。加强改革过程控制,实时了解改革进展,对需要协调沟通的问题,健全重大问题协商联动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强化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涉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政策文件时,要加强沟通会商、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改革政策取向一致性。
第三,夯实基层基础。企业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体。推动“产改”取得新成效,必须夯实企业这个基层基础。强化国有企业政治责任,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国有企业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衡量标准,及时选树国有企业推进改革的典型标杆,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对其他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小步快跑、循序渐进,强化对非公企业推进“产改”的宣传引导,增进其对推进“产改”给企业发展带来利好的认知和理解,推动企业结合自身规模、发展阶段、行业特征等积极支持“产改”、踊跃投身“产改”。
第四,注重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随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深化,必然会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让改革更加贴近产业工人队伍实际。建立常态化听取企业和一线产业工人改革意见建议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基层和一线产业工人对改革的所思所盼,根据职工群众的意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高改革实效。发挥涉“产改”科研院所、智库机构、专业研究单位的作用,加强对“产改”重大问题的研究,努力以理论创新推动“产改”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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