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微信公众号的时候,看到一个官方公众号的一组招聘公告,里面违法内容竟然如此明目张胆。
考虑这些内容可能会被删除,因此截完长图保留证据之后,摘录了下来。
下面是摘选部分招聘内容,重点部分已经加红加粗体字了:
以上信息来源于幸福余江
看出来问题吗?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如下 :
标准工时制度: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加班时间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此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加班工资支付: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实际工作中,类似违反《劳动法》的例子不少,估计好多打螺丝的企业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但是,这些可是明目张胆敢在招聘公告里标注出来的,当地工会怎么办?人社局怎么办?万一出现状况,安监部门怎么办?这些企业单位不守法,难道管理部门也不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