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乌海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下月起执行

文摘   2024-11-27 09:43   内蒙古  


近日,记者从乌海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6号)规定,乌海市执行一类地区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70元/月(较调整前增长29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4元/小时(较调整前增长1.6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全日制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记者:陈佳男

编辑:杨爽

初审:李新华

二审:杨勇

终审:杨延岭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3022210396@qq.com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乌海融媒
乌海市融媒体中心是乌海市委、政府所属唯一的官方媒体。由原乌海日报社、原乌海广播电视台组建而成,拥有一张报纸,两个电视频道,三个广播频率,乌海融媒移动新闻客户端、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微博、网站等多个宣传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