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新规
2025年1月起施行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公休假增加两天
根据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
在学位授予条件中
区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位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在学位授予条件中,区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明确不同的要求。
不断完善科学基金多元化投入机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拨款,鼓励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以联合资助的模式投入资金,以及鼓励社会力量捐赠。
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病残津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电动车充电费严格明码标价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明确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处罚的等多种情形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能源企业自收到投诉事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结论
《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企业应当自收到投诉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结论,并采取电子邮件、短信、信函或电话等方式答复投诉人。
细化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和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明确使用自动化采集技术等采集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细化个人信息转移请求实现途径等。
国有企业废旧物资平台交易标准实施
《国有企业废旧物资交易平台服务流程管理规范》团体标准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国有企业废旧物资交易平台的交易相关方信息管理、竞价交易实施管理、平台运行安全要求以及交易履约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二、地方新规
2025年1月起施行
其中,在广东施行的新规为
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
基础和前沿领域设立科学技术奖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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