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六届滨江区委第九轮巡察对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各被巡察单位完成了集中动员,区委各巡察组陆续进驻。
监督重点
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履行核心职能责任,全面深化改革,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等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检查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
受理信访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巡察组联系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移动电话
15067101458(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
qwxcz1@hhtz.gov.cn
来信地址
滨江区丹枫路865号 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310051)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
区检察院
移动电话
15067102432(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
qwxcz2@hhtz.gov.cn
来信地址
滨江区丹枫路865号 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310051)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滨江分局
移动电话
15068867483(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
qwxcz3@hhtz.gov.cn
来信地址
滨江区丹枫路865号 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310051)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
区法院
移动电话
15068854235(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
qwxcz4@hhtz.gov.cn
来信地址
滨江区丹枫路865号 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310051)
区委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轮巡察以来调离或者退休的班子原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为拓宽渠道,我们开设了“码上举报”平台,如有什么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都可以微信扫码向我们反映,也可以到线下受理点反映情况,受理地址:高新区(滨江)社会治理中心(江南大道87号)。
来源/区委巡察办
编辑/徐建菁
一审/史申
二审/刘姿吟 李洁
终审/季斌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