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江法院执行局陈华敬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邻里纠纷案件,被告人许某某与被害人许某学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许某某当场支付了2万元赔偿金,为这起长达数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发生在2020年8月,被告人许某某与被害人许某学因修建猪栏一事发生争执,许某某将许某学修建的猪栏推倒,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许某某用砖块砸伤许某学头部,致其轻伤二级。廉江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赔偿许某学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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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许某某在服刑期满后并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许某学遂向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陈华敬法官依法向许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许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态度强硬,拒绝赔偿。
面对这一困境,陈华敬法官并未放弃,决定前往许某某家中走访调查。在执行过程中,陈华敬法官发现双方情绪均较为激动,且对法律存在误解,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困境。为了化解矛盾,陈华敬法官邀请双方到现场进行面对面沟通,并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法律条款和权利义务。
在陈华敬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认真考虑对方的立场和损失。最终,许某学同意减少赔偿金额,许某某也被陈华敬法官的真诚和执着所打动,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许某某当场支付了2万元赔偿金给许某学。
供稿:廉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