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要从根本上改变医院腐败问题滋生的“气候”和“土壤”,需要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纪法意识。为了便于广大干部、职工掌握相关纪法知识,医院党委(纪检)办公室将分期对《医院纪法100问》一书内容进行摘编,供大家学习。
·第八期:
倒卖患者信息构成犯罪吗?
纪法解读
近年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泄露、贩卖患者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诸如孩子刚出生奶粉销售商就发来祝贺短信、老年人去了趟医院就接到保健品推销电话等。贩卖患者信息进行非法获利,致使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
《九项准则》明确规定:“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纪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内容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编辑:黄叶叶
一审:周玲玲
二审:杨 阳
终审:吴玲燕
院训:
严谨 创新 厚德 自强
宗旨:
生命至上,质量第一,
以人为本,创新进取。
预约挂号:
0997-2130315
0997-2131315
(预约时间:10:00-19:30)
发热门诊:
0997-2128485、2181175
急诊科:0997-2123120
点击下方定位,“健康”地址轻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