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公开招聘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5-09 12:00   西藏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合理录用及科学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及《日喀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三)具备门卫安保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门卫安保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五)日喀则籍城镇户口(限初中及以下学历);

(六)中专或高中学历(不限户籍);

二、工资待遇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及《日喀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享受政府补贴工资2880元/月(含三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1个月。

三、社会保险

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带薪休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对在我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20天;工作满3年及其以上的,年休假为30天。就职后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和自治区规定节假日休息制度,按规定可以享受婚丧嫁娶,生育陪护等带薪休假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5月2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办公室(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北拉萨北路23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六、招聘方式

(一)招聘人员携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录地点参加报名及面试;

(二)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结束后,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七、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由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相关要求对聘用者进行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由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加央卓嘎

座机:0892-8905450

手机:13659566070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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