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街头突发!一男子醉驾带俩娃闯卡,酒精含量惊人...

楼市   2024-10-30 19:20   山东  


      10月2日晚,滨州北海大队组织开展常态化酒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0时29分许,一辆小型轿车进入检查区域后,无视民警指挥,继续向前行驶,意欲闯卡。执勤民警立即勒令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并使用对讲机呼叫支援,随后该车被拦下。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驾驶员李某谎称未饮酒,但酒精检测仪不停闪烁显示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时车里传来孩子的哭声,执勤民警才发现车上还有两名儿童。随后民警将李某及两名儿童带回大队,车上不停对儿童进行了安抚。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99mg/100ml,大大超出了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

      在得知将要面临的的处罚后,李某连连表示“错了错了”“再也不喝酒了”。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到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对李某血液样本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0.01mg/100ml。

      目前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滨州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以危险驾驶罪立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孟祥乐,驾驶证号3705221986****0013,2024年9月27日驾驶鲁E3683E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行为。

2.杨元凯,驾驶证号3723211989****4478,2024年9月26日驾驶鲁MW933U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王川,驾驶证号3723011991****2915,2024年9月25日驾驶鲁MX7J02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付建州,驾驶证号3723242001****4434,2024年9月22日驾驶鲁M090LW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马太江,驾驶证号3723281968****0338,2024年9月18日驾驶鲁MC7968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6.范传龙,驾驶证号3723011992****1911,2024年9月15日驾驶鲁ME6N65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马光道,驾驶证号3723301981****6672,2024年10月29日驾驶鲁AF99D8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魏春蕾,驾驶证号3723301989****5131,2024年10月28日驾驶鲁ME187R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张松德,驾驶证号3723231971****095X,2024年10月27日驾驶鲁MAP888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曹志祥,驾驶证号3723302002****725X,2024年10月27日驾驶鲁M985N1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蒲俊逸,驾驶证号5101831993****3338,2024年10月26日驾驶川A1XJ13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刘栋,驾驶证号3723301979****2219,2024年10月26日驾驶鲁MX017D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尚传法,驾驶证号3708311986****2416,2024年10月26日驾驶鲁HP275W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付华金,驾驶证号3723241963****4416,2024年10月25日驾驶鲁MPC088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穆同书,驾驶证号3723281954****1513,2024年10月25日驾驶皖C93655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孙旺,驾驶证号3723281995****0310,2024年10月23日驾驶鲁M598CW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邢国辉,驾驶证号3723011978****5118,2024年10月1日驾驶鲁ML958T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2.许军峰,驾驶证号3723281975****0015,2024年10月1日驾驶鲁MD099D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3.李洪军,驾驶证号2203221978****2177,2024年10月21日驾驶鲁MW885F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4.王延忠,驾驶证号3723211970****8510,2024年9月21日驾驶鲁MP137N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5.毛平,驾驶证号1406241984****0034,2024年9月24日驾驶鲁MA787W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6.潘金龙,驾驶证号3723301989****0077,2024年9月14日驾驶鲁M323CB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的危害



酒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重大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朋友

请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山东交警、滨州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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