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大礼包”一份
10月3日凌晨0时26分,无棣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酒后驾驶,故意别车,民警立即出警。后在群众指引下在无棣县海丰九路与棣新八路路口附近找到一辆灰色长安小型轿车和一辆白色奔驰小型越野车,双方车上人员正在路边争吵。白色奔驰车上人员指认灰色小型轿车驾驶员为徐某某,且涉嫌酒后驾驶。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徐某某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徐某某对此供认不讳。
经调查,徐某某当晚和“兄弟”在KTV聚会,大家酒都喝了不少,结束后徐某某驾驶车辆带着朋友离开,在停车场门口徐某某驾驶车辆驶上马路时,别了一下恰好通过此路段的白色越野车,白色越野车驾驶员不甘示弱立即别了回来,徐某某发现认识白色越野车上人员,双方在红绿灯路口相互谩骂,白色越野车车上人员发现徐某某有饮酒嫌疑,立即报警。
执勤民警依法将徐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并对其血样乙醇含量进行鉴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醉酒驾驶酿事故 “醉”终难逃法律制裁
9月16日14时30分左右无棣交警接到报警称:在海丰九路国家电网门口处,一辆轻型栏板货车与一轿车相撞,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无棣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切记!
饮酒驾驶违法!
醉酒驾驶犯罪!
交警提醒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无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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