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网友投稿: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转发提醒!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哇塞滨州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合作:152189111(微信)
无论您有多忙,请点击下面“分享”花1秒钟时间把它放到你的圈子里!可能您的朋友也需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