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刺激”!滨州8人吸食“笑气”被抓!

楼市   2024-11-02 19:39   山东  

“笑气”
化学成分为一氧化二氮(N₂O)
无色有甜味气体
是一种具有较强的传播性、成瘾性
和致害性的危险化学品
被一些吸毒人员当作毒品替代品
如果长期或过量吸入“笑气”
脑部神经会出现麻醉和缺氧的情况
造成永久性损伤

近日
邹平公安经缜密侦查、主动出击
成功抓获8吸食“笑气”违法人员

近日,邹平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非法吸食笑气的案件线索,民警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行动,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相继发现多名人员有吸食笑气的违法嫌疑。经办案民警缜密研判、深挖扩线,期间多次收获战果,共破获三起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案件,抓获8名吸食“笑气”人员。

经审讯,8名违法嫌疑人均承认在一时的冲动和好奇的趋势下,为追求“刺激”走上了吸食笑气的错误道路。目前,违法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笑气”已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以及使用“笑气”
都是违法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链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滥用“笑气”不可取

务必防范并远离

自觉抵制并做到

“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

充分了解“笑气”真相

警惕“笑里藏毒”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查处

如发现吸食、贩卖“笑气”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平安邹平、禁毒大队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合作:152189111(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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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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