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组建专家咨询团队,提供智力支撑。做好宣传培训,开展调价事前评估、事中监测、事后考核,主动化解风险。(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宝 成斌彬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对不遵守本声明者,本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