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乐都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及上级院工作要求,锚定区委城乡融合发展目标,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形成院党组主导、支部主抓、各部室主责良好工作局面,以过硬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检察担当切实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
紧扣区委部署
强化思想引领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
树立鲜明导向,院党组深刻领会把握推进城乡融合在乐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区委城乡融合发展专题培训会精神,召开党组会议从促进城乡产业发展、保障城乡要素流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一体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强化理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及乐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精神,班子成员围绕“如何用好法治‘金钥匙’,做到检察工作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同向合拍、同频共振”作交流发言,努力为乐都区城乡融合工作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加强示范带动
拓展履职维度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
聚焦检察为民
延伸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
着力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稳妥办理涉农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将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避免金融犯罪引发的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助力乡村有序发展。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支持起诉”办案方式,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4件,追回农民工工资139.1万元,助力乡村富裕生活。着力保障土地合法利用,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运用检察建议、磋商等程序,一盯到底,让林地变良田,督促“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耕种883亩。同时,建用“非法占地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出非法占用农用地且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企业47家,补征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占用税191.89万元,助力乡村精细管理。着力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影响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督促20个乡镇(街道)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35个,回收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94.59吨、清除固体废物116吨,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精美治理。着力推进司法救助,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妇联、民政局等部门构建多元救助格局,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4年第3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