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12·03”侵犯图书著作权案
2021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枣庄市公安局在版权管理和“扫黄打非”部门配合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2年起,刘某犯罪团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各类侵权盗版图书,销售网络覆盖12个省区市,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牟利3200余万元。2023年8月,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26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57名同案人员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不等,并处罚金55万元至8万元不等。
点评:该案涉案人员众多、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公安、版权部门协同配合、追根溯源,摧毁团伙、打掉网络,查抄制售侵权盗版图书窝点27处,对58人进行刑事处罚,体现了执法部门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