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父子兵”,双双被赣州交警查处!

文摘   2024-11-10 18:03   江西  
老话说到

打虎亲兄弟

上阵父子兵

但你见过酒驾“父子兵”吗?

2024年10月04日晚,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湖边中队在辖区某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钟某文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两分钟后,交警又查获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钟某生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对二人进行处置期间交警通过信息查询发现,两人所登记住址为同一地点,经询问后才得知原来两人竟是父子关系,当天晚上一起在外吃饭同时喝了点酒,一前一后回家却在同一地点双双被查。

民警随即对二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二人分别作出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无独有偶

2024年10月14日晚

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

在辖区某路口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时

又查获了一对“父子兵”

☟ ☟ ☟

驾驶人曾某佑、曾某万,二人分别骑着两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路口被交警拦停检查,经过酒精筛查两人均有酒驾嫌疑。随后,交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二人进行检测后结果显示,两名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为2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了解,两人为父子关系,因家里人过生日在一起聚餐喝了酒,饭后两人都抱着侥幸心理,一起骑车回家,结果一同被交警查获。

最终,民警依法对两名驾驶人员分别作出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小知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明确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也属于机动车范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家人朋友之间喝酒后

应该要互相提醒和监督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赣州交警

善良说事
睡前原谅一切,醒来便是重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