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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镇泰小学
2024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报名须知
韶山镇泰小学招生入学使用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报名(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审核、录取,招生平台统一开放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6月17日。可点开以下链接:韶山市教育局发布《韶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划定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如有疑问,请您致电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55683624(限工作日)
生源分类详解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0%以上,产权证等办理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前,下同)所在地一致,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韶山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等资料为入学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韶山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韶山城区,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房无户。非韶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韶山户籍和城区房产,但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从业证明、租住合同等为依据入学。
备注:
1.家长填报使用同一个手机号码。
2.不动产证提交时,请按照证书上的字母、数字、汉字规范填写。
3.填写时,第一监护人姓名填写为房产持有者,仅限父母亲。
编辑 | 李卓欣
初审 | 何舒妍
复审 | 成 敏
终审 | 毛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