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贡嘎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通报

政务   2025-01-02 18:08   西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5月22日,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二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6月18日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委落实情况: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台账,研究部署整改工作。6月30日组织召开党委会,对《中共贡嘎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了研究审定。同日,将《巡察整改方案》印发全局各党支部,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既定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期间,组织召开了8次会议,听取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调度解决在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要求全局民警要清醒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对号入座认领任务,举一反三查问题,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立行立改、真抓真改。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情况。为抓好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公安局党委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费德光为组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平措扎西为副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班子,制定了《中共贡嘎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条列出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期间,费德光常委主持召开9次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四类29个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县委重要工作安排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有落差

1.落实党员思想教育不力。

整改内容(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公安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会议存在多次未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容作为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每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自年初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公安业务等内容。6月份以来,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7次,交流发言21人次,召开党委会8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4件。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活动”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制定下发学习计划、学习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细化学习方式、警示教育内容、解读培训内容等。6月份以来,各党支部共召开专题学习会议80余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30余份。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有欠缺。公安局党委未对所属各党支部的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开展联络服务和工作指导,同时未建立学习教育期间长期病假、借调、抽调人员学习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为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制定下发《贡嘎县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方案、计划》,进一步明确我局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细化学习方式、警示教育内容、解读培训内容等,做到有的放矢,可操作。二是制定了《贡嘎县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联络表》,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的党纪学习教育专干人员职责任务。三是建立了《贡嘎县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指导工作清单》《贡嘎县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数据表》台账,对全局各党支部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确保我局党纪学习教育保质保量完成。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

整改内容(3):服务群众有欠缺。甲竹林镇沿街部分商户、旅馆责任民警公示牌无民警照片、无电话号码等信息。

整改情况:治安大队对各乡镇娱乐场所、旅店业、网吧等各经营场所进行摸排,并制定民警责任公示牌、未成年人“五个必须”公示牌,截止目前共为娱乐场所、旅店业、网吧张贴责任民警公示牌63张;同时,各乡镇派出所对辖区各商户进行张贴民警公示牌,已实现全覆盖。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4):指挥中心接处警登记本记录不规范。2021年处警无带班领导指示批示6次,处警只有1名警员1次,未登记处警人员名单1次;2023年处警只有1名警员1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指挥中心组织部门民辅警开展业务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等文件内容,进一步明确接处警工作规范和职责要求。二是2024年10月31日,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各派出所、警务站及各办案部门负责人、民警,对《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专业能力。三是指挥中心负责人每日对接处警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接处警登记记录规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5):专项工作开展不彻底。2022年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民辅警参与赌博、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违规高额借贷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安局各部门、各乡(镇)派出所上报自查情况时反馈均不存在以上问题,但经巡察组核实,仍存在4名民警向辖区超市借款长期不归还情况,未归还金额共计约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3名民警存在向辖区超市借款长期不归还情况,已责令3名民警立即归还所欠钱款,并由局领导对涉事民警进行谈话,其中移交县纪委监委的民警已调查处理完毕。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全局各部门对本部门民辅警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民辅警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摸底排查全体民辅警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期间,共谈心谈话350人,截止目前未发现民辅警参与赌博、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违规高额借贷等突出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再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6):枪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2024年4月11-16日朗杰学乡派出所枪支轮流存放于当日值班民警手中,未按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三十条“上班领取、下班交还”制度做到当日归还枪支。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4日,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朗杰学乡派出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取消三名涉事民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三名涉事民警并提交书面检讨书。二是全局各配枪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相关条例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民警的安全用枪意识。三是治安大队牵头对全局各配枪部门枪支弹药开展自查自评,并联合督察大队对全局枪支管理情况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公务用枪管理规范,不出问题。四是严格按照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局民警武器警械的操作使用,确保公务用枪安全管理、使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内容(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公安局党委2021年、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无方案、无计划;特警大队党支部2021—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无方案、无计划;公安局各党支部2021—2023年均未向公安局党委做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会,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举措,强化督促落实。二是公安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及时规划制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方案,并在后期每年及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公安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已完成年中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并于12月16日组织召开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8):公安局党委对于民辅警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学习宣传不够。谈话对象中有三分之二的民辅警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模糊,且不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及自身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和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点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强国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的内容,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二是为进一步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公安局党委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8月10日对全局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落实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培训力度,从2025年开始每年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民辅警意识形态工作的掌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有偏差                 

1.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整改内容(9):党委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2021—2023年公安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均无计划和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及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二是公安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及时规划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方案,并在后期每年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公安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已于上半年召开完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并于12月16日组织召开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廉政风险把控不严。

整改内容(10):食堂采购存在廉政风险。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点未通过“三重一大”会议研究,也未进行三方询价和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整改情况:于2024年5月起,警务保障室对局机关食堂一年内食材采购需求报局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确定。目前,我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进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已签订,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存在多个廉政风险隐患。公安局党委2021—2024年汽车维修点、轮胎更换点未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期间未签订任何合同,为应付本轮巡察工作,还存在合同造假的情况,2021—2023年在已经明确公车维修点的情况下,公安局仍多次在其他维修点修车,涉及资金33.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4年4月12日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已将我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购买等项目上报至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进行政府统一招标。目前,我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购买等项目已进行政府统一招标,确定了维修点,并签订为期一年的维修合同;同时,要求各用车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指定维修点维修。二是针对合同造假问题,相关人员向公安局党委递交书面检讨书,并由分管局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2):2024年3月28日,在公安局财务室发现1.06万元现金,用于垫付公车机动出车和其他公车加油费用,公安局党委在公车加油问题上未采取使用加油卡或公务卡等低风险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安局财务室发现的1.06万元现金情况,已于2024年3月28日将相关情况说明上报县委巡察二组。二是针对我局公务用车存在的风险问题,我局警务保障室已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务加油卡27张,全局各用车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油并填写《贡嘎县公安局车辆加油单》,确保我局公车加油不出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3):廉政风险把控不严。公安局2021—2023年公车出行均无派车单。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和各部门召开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警车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同时制定印发了《贡嘎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于2024年8月23日制定印发了《贡嘎县公安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对全局各部门公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管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屡禁不止。

整改内容(14):长期占用黑户车。县公安局车辆藏C0102警,系1998年购买的兰德酷路泽未上户车辆,并在2000年涂装成警车,2014年至今由公安局相关个人长期保管钥匙并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我局车辆藏C0102警已于2010年之前涂改为警车。2010年,因工作需要(岗堆镇、昌果乡、朗杰学乡、东拉乡等地未设立派出所需接处警,并前往昌果乡检查民爆单位)将此车调剂至治安大队作为机动车辆使用。2014年,因参加雅砻物资交流会、雅砻文化节等执勤需要将此车调剂至特警大队作为机动车辆使用。2021年11月18日至今,一直未使用,停放于公安局院内停车位。二是2024年7月31日,藏C0102警车辆已按照规定程序交由西藏承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完毕,此车扣除托运、环保、拆解费用后剩余残值为200元,并于2024年8月16日存入国库。三是分管县级领导对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内容(15):财务制度执行有偏差。公安局财务室留存现金0.6万元系2018年市县妇联、团委及山南市公安局各类活动、演出参赛奖金;公安局刑警大队保险柜中留存现金0.58万元;公安局治安大队保险柜中留存现金0.22万元,其中2021年6月18日有1笔0.34万元的收入标注为出售仓库废品(废旧电瓶及破旧的铁柜等所得)记录。以上三笔资金历年来主要用于相关办公室就餐及购买小商品,经咨询县财政局,以上资金应存入单位子账户中规范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警务保障室组织部门民辅警对各项财务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做到对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入脑入心,提高业务能力,提升财务内控管理水平。二是财务室留存的0.6万元、刑警大队留存的5806元已缴存至我局代管资金专户,治安大队出售仓库废品的0.34万元,已上缴国库。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6):报销要素不齐全。2021—2023年公安局财务支出资金中共有64项凭证要素不齐全情况,涉及资金60.37万元。且2021—2023年,公安局财务报销油料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无相关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警务保障室制定完善了《贡嘎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对各类报销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确保报销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对2021—2023年64项财务报销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对油料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无相关依据的问题,已提交情况说明。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7):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出。公安局党委2021年流浪狗抓捕工作共支付第三方劳务费3.5万元(共计350条,每条100元),经与市流浪狗收容中心核实,2021年实际抓捕数量为334条,多支出0.16万元。

整改情况:治安大队对2021年抓捕流浪狗多支出0.16万元劳务费进行收回,并于2024年7月10日将其上缴至县财政局。下一步,治安大队将与流浪狗抓捕方及时核对抓捕数量,并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报销,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内容(18):文风不实。2021—2023年公安局禁毒资料中共有16篇简报涉嫌造假,存在一图多用,日期颠倒,多篇材料重复使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组织专人对2021—2023年禁毒资料开展自查,重新收集整理禁毒简报资料20份。同时,刑警大队(禁毒大队)对本部门的工作材料、总结等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分管局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9):参会人员弄虚作假。2022年1月20日公安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签到表显示两名干警到会,经核对考勤表1名干警当天休假、1名干警当天在外地出差;2022年7月6日公安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签到表显示1名干警到会,经核对考勤表其当天休假。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对2022年1月20日、2022年7月6日两次党员大会实际参会人员重新进行核实,对相关会议资料和签到表记录错误问题进行整改完毕。二是严格按照会风会纪管理规定,及时核对参会人员情况,坚决杜绝代签、补签情况发生。三是机关党支部党建专干已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0):物资管理不规范。公安局警保仓库物资摆放混乱、新旧物资混放、物资出入库登记台账不齐全、报废物资未登记且个人工会福利存放在仓库。

整改情况:一是警务保障室安排专人对警保仓库进行重新整理,并定期组织人员对装备仓库卫生打扫。二是警务保障室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物资出入库台账、报废物资台账等台账,每周对仓库装备等物资巡查,并及时登记巡查记录,确保各类装备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对工会发放的福利物品进行及时发放,杜绝乱堆乱放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管会”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内容(21):公安局党委机关食堂“伙管会”对于厨师私自确定牛肉采购点的情况不掌握。同时对食堂牛肉及厨房保洁用品的购买,存在监管不力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进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按照合同进行采购食材。二是公安局“伙管会”进一步加强食堂规范化管理,定期对公安局食堂各类物品采购、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欠缺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内容(22):党委担当意识不强,公安局党委所有表决结果,均表述为“原则上同意会议决定”。

整改情况:公安局党委已于2024年7月份开始,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委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3):会议表态执行不到位,公安局党委2021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党委“三重一大”均无党委委员个人表态记录。

整改情况:公安局党委已于2024年7月份开始,实行“末位发言制”,并对研讨意见规范记录。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4):集体决策调研不足。2023年底,县公安局党委在前期未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和咨询有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购买警用电动车22辆,致使部分涵盖国、省道的乡(镇)派出所、驻寺警务站车辆无法按原计划使用,未实现为基层解决用车难的初衷。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委会,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各类相关政策进行学习,确保党的理论知识和政策规定及时跟进学习。二是公安局已将警用22辆电动车调整至寺庙派出所(警务室)、火车站站前派出所、村居(社区)警务室使用,及时为基层解决用车难的问题。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不严不实。

整改内容(25):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2022年1月20日、7月6日,公安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材料分别显示应到77人实到65人和应到94人实到77人,但会议签到表显示实际到会分别为26人、20人。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已向局党委递交书面检讨书。二是机关党支部已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成员进行换届选举。三是全局各党支部已通过集体学习会,对《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知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6):党费缴纳不及时。东拉乡派出所党支部、昌果乡派出所党支部、县交警大队党支部、特警大队党支部普遍存在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情况,未及时缴纳党费最长时间达五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东拉乡派出所党支部、昌果乡派出所党支部、县交警大队党支部、特警大队党支部已于2024年6月底前对本支部党员民辅警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向局党委提交未能正常缴费情况说明,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现已全部将拖欠党费缴纳完毕。二是全局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民辅警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目前均能正常缴纳党费。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7):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1年公安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记录的党课情况与实际开展党课情况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安排党建专干对2021年“三会一课”台账和讲党课材料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归纳,进一步加强各类台账规范记录。二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已对机关党支部党建专干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内容(28):公安局基建办专用办公电脑里安装有暗黑破坏神、梦幻西游、英雄联盟等多款游戏,并存在近期使用记录;巡察期间发现公安局机关楼干警迟到早退的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和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会,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局民辅警纪律意识。二是督察大队狠抓全体民辅警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严厉整治民辅警迟到早退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处理。三是公安局相关涉事人员已提交书面检讨书,部门领导已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局保密办和督察大队对全局办公电脑进行全面检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以及其他监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有欠缺

整改内容(29):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不严不实。按照九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要求,公安局机关党支部重新召开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两名同志的个人剖析材料为2019年原材料的复印件,且一名同志的材料中出现“贯彻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字样;吉雄镇派出所党支部一名同志2021年4月撰写的个人剖析材料中出现“巡视检查个人剖析材料”“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缺乏对政治理论和经营管理理论的系统研究”(后手工将“经营”二字涂抹)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将民主(组织)生活会监督作为“一把手”监督的有力抓手和政治生活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紧盯民主(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重点内容,靠前监督、全程监督,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推动民主(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从严从实、开出成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二是相关三名同志已提交书面检讨书,吉雄镇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对相关的一名同志进行约谈,机关党支部书记对相关的两名同志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安排

经过我局上下共同努力,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县公安局党委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进我局公安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近期能够落实到位的,严格追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要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对于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堵塞腐败漏洞,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注重结果运用,持续放大整改效应。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将巡察成果落实到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努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的过程,为贡嘎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93-7393876

联系邮箱:snggxgaj@163.com

中共贡嘎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来 源〡县公安局

编 辑〡索朗次仁

初 审〡索朗次仁

复 审〡詹 永 琴

终 审〡扎西达瓦

投稿邮箱:ggxwxcb12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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