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会议决议

政务   2025-01-03 19:15   西藏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雷凌湘常务副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贡嘎“四个打造”工作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坚持投资拉动、产业带动、区域联动、改革驱动、民生先动、安全互动,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竞进争先、力争上游,在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打好“翻身仗”、打赢“十四五”收官战,以优异成绩迎接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贡嘎力量。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贡嘎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贡嘎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贡嘎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农牧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贡嘎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贡嘎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贡嘎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贡嘎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贡嘎县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农牧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贡嘎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贡嘎县2025年财政预算。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贡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邹云主任受贡嘎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届  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贡嘎“四个打造”工作思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履行法定职能,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以优异成绩迎接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贡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贡嘎县人民法院院长拉巴次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贡嘎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贡嘎县人民法院要在贡嘎县委坚强领导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学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不断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贡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贡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舒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贡嘎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贡嘎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全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 源〡县人大办

编 辑〡索朗次仁

初 审〡索朗次仁

复 审〡詹 永 琴

终 审〡扎西达瓦

投稿邮箱:ggxwxcb12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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