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届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政务   2024-12-29 19:20   西藏  


中共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5月22日,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四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3类12项31个具体问题。司法局党组按照问题清单,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截止目前,司法局完成了3类12项3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我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保障。司法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多吉扎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司法局党组主动认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共贡嘎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方案》,细化31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完成有时限、整改有措施。

(三)加强监督,着力推动整改。司法局党组先后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县司法局对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四组反馈的3类12项3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各科室职能,制定整改措施。通过5个多月的整改,截止目前,我局涉及的3类12项3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不折不扣完成了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在基层执行情况有落差。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扎实。

整改内容1: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县司法局党组成立以来,未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贡嘎县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司法局领导干部学习力度,提升理论学习的深度;二是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纳入党组学习中,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抓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未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未开展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结合党组学习,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以领导带头学,带头研究讨论,促进干部广泛学习,积极参加讨论。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3次,撰写心得体会13篇。开展研讨2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3:学用结合不紧密。2021-2023年,司法局党组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认识,未结合本单位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支部学习会,党组学习会上,立足岗位实际,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多角度、深层次分析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开展,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3次。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学习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并在每月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敞开心扉、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严肃的、真诚的、实事求是的讨论,使理论学习入心入脑,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3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存在差距。

整改内容4履职能力欠缺。履行职责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处理行政复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事项时过度依赖法律顾问,不能给出专业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工作中通过业务咨询,具体案例分析的形式强化行政复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强化履职能力。截止目前,共计和上级部门当面学习相关业务2次,通过电话学习5次。二是以自治区司法厅、山南市司法局业务培训工作为契机,派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履职能力。同时,鼓励司法局年轻干部自学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截止目前,共计派2名司法所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共计1名干部参加法律资格考试。三是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自学能力,以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法律事务、法律援助中心处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契机,派司法局相关人员参与其中,加强与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沟通,在实际案件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提高司法局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截止目前,共计派相关人员参加学习法律知识3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5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对新形势下普法宣传缺乏认识,宣传形式“老套”,未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21-2023年,各类普法宣传仅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形式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乡镇、村居收集农牧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新时代文明工作,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截止目前共计收集意见建议54条,针对群众需求开展普法宣传54场次;二是结合党组学习会,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贡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精准普法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12日印发至成员单位,并开展精准普法活动23场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6未重视普法设备的作用发挥。2020年12月21日,县司法局为8个乡(镇)司法所购置普法宣传移动音响、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截止巡察进驻,还有3台音响设备未发放。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司法局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工作。同时强化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深入9个乡镇对司法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清理的过程中,通过交谈调研的方式收集司法所设备意见,确保物尽其用。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固定资产均清理完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7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不足、发挥作用不明显。2022年、2023年,未督促岗堆镇、昌果乡、杰德秀镇以及朗杰学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2022年、2023年,有37个村(居)“法律明白人”未开展宣讲。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普法成员单位,结合新时代文明工作,由司法局牵头,司法所具体实施,组织开展8个乡镇“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共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5场次;二是积极对接各村居,依托“三会一课”,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宣讲活动。同时,联合村居宣讲员,组织“法律明白人”在人口密集的茶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开展法治宣讲,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宣讲29场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

整改内容8未落实乡镇司法所人员考核工作。2022年,自治区印发《关于〈西藏自治区司法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藏司法〔2022〕18号),要求各级司法机构定期对乡(镇)司法所人员进行考核,但2022年、2023年,县司法局并未开展此项工作。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结合自治区司法厅、山南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工作实际,研究司法所工作要点,并于7月份制定考核方案,11月份以来,通过与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当面交谈的方式考核乡镇司法所人员,并12月10日开展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9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差距。2021年,县司法局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未对会上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也未组织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制定《贡嘎县司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分工的通知》,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二是指定专人对2023年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进行梳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2023年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台账,确保2023年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0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县司法局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除班子成员外,其他党员参与读书班研讨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共贡嘎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贡嘎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刻领会党纪教育目标要求,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工作开展。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5次。二是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警示教育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同时,结合“三会一课”学习,每名党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截止目前共计开展研讨2次,警示教育学习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树的不牢。

整改内容1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1-2023年,未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加强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民族团结等纳入司法局每月学习内容,结合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领会,提高司法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2次。二是指定一名副职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半年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上半年工作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司法局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共计开展专题学习会议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偏差。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层层传到压力不到底。

整改内容12主体责任尚未压紧压实。2021-2023年,未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召开部署会,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执行纪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司法局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8月1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使司法局党员干部做到对党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并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会议1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2019-2023年,连续两任党组书记、局长因违反党纪和生活纪律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引领和带动全局党员干部持续转作风,做到对党忠诚。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节前廉政提醒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示教育片、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司法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会议6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4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2021-2023年,“一把手”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且未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5对“一岗双责”职责认识不足。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概念模糊,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缺乏清晰的认识和具体举措,不能将其有机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升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以公心行政,以公心办事,秉公用权,做模范表率。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年初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各方面,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年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会议,分析本年度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落实司法行政始终。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改内容16财务报销要素不全。2020-2023年,财务报销存在验收单未签字盖章、合同未填写日期、未附验收资料等问题共13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分工,由一名副职分管财务,将财务报销流程细化,确保报销合理性、真实性,确保财务报销规范;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以党组、党支部集中学习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面典型的学习,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学习4次;三是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试行)》实行报销,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四是将财经法律法规纳入每月的学习计划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学习5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7资金计划、使用不精准。2023年,司法局对本单位各类专项经费如何有效考虑不全面,导致年底上缴国库资金116.4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结合实际,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2次。二是举一反三,确保各项经费预算精准。11月7日,结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司法局召开了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会,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细化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有温差。

7、党组织建设偏软。

整改内容18班子分工不明确。2023年,司法局党组未调整充实班子成员任务分工,由党组书记直接主管财务工作。

整改情况:召开司法局党组会议,7月24日,形成《贡嘎县司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分工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司法局干部主要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19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概念模糊。司法局党组对党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利用支委会代替党组会议讨论项目资金事宜。

整改情况:坚持把党组织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纳入司法局党组学习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1次。同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资金项目审核,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必须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

整改内容2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2022年,司法局党组共四次“三重一大”会议未实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一把手审核把关,大额资金使用前,严格按照要求通过“三重一大”会议进行民主审议。截止目前,共计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学习1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1大额资金应议未议。2023年4月14日,司法局党组采购办公耗材,涉及资金2.36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将民主集中制、“三会一大”制度学习纳入到党组学习计划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六项基本原则”,领会民主集中制含义,落实一把手严格审核把关,所有资金使用前,严格按要求通过“三重一大”会议进行民主集中审议,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1次。二是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和规定,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研究,未附会议纪要的一律不报销。截止目前,共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次,未出现大额资金支出未附会议纪要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

整改内容22民主(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21年、2023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批评意见“年年提、年年改、年年在”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审核制度,确保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深、措施制定实。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3次。同时,结合岗位实际、具体事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二是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方案,按照要求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相互批评,会后整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成果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3党员公开承诺走形式。2022年,县司法局8名党员中只有4名党员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且党员本人未签名,而是加盖了党支部章子。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组织部,指定一名副职人员专门负责党建工作,年初按照计划制定《党员公开承诺书》,组织全体党员按照程序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截止目前,已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6份。同时,定期开展党组会议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公开承诺书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公开承诺书内容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内容242021-2023年,司法局党组对干部专业培养力度不够,对如何拓宽专业能力思考不够,在法律服务指导方面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人民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将干部培养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区司法厅、山南市司法局,积极引进短援人才,提高司法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共计引进短援人才1人。二是以“三会一课”学习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学习中,提高司法局党员干部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共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7次。同时,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截止目前,共有1人参加考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内容25扩大“三会一课”参会范围。2021-2023年,支委会存在非支部成员参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学习3次。二是扎实日常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指定一名副职人员负责党建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踏踏实实地做好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好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及党小组会议,杜绝非支部成员参加支委会的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未召开第三、第四季度党员大会,2023年第二季度与第四季度未讲党课,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年初召开司法行政会议,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指定一名副职人员负责党建工作,对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党建工作。同时,履行“一把手”的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截止目前,共计开展会议3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建章立制,巩固活动成果。司法局领导班子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完善制度体系,运用常态、长效的方法堵塞漏洞,治理源头,切实解决好制度缺位的问题。同时,保证每项制度规范、理性、管用、有效,切实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推进改革创新。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足新时代,以新思想为引领,以更宽广的视野,谋划大文化发展格局,优化司法行政发展机制,推动司法局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组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中共贡嘎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20日






来 源〡司法局

编 辑〡韦亚枫

初 审〡韦亚枫

复 审〡詹 永 琴

终 审〡扎西达瓦

投稿邮箱:ggxwxcb12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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