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China IP Law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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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国家知识产权局、WIPO中国等
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将执行
新的人民币标准
2025年1月1日执行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以下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
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一)代国际局收取的国际申请费
1 | 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 | 10990 |
2 | 超出30页每页加收 | 120 |
3 | 电子方式提交减缴(PDF格式) | 1650 |
4 | 电子方式提交减缴(PDF格式) | 1650 |
(二)代国际局收取的手续费 1650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
除代国际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2/30/art_332_196848.html
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
2025年1月10日正式启用
2024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决定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作出相应修订。修订自2025年1月10日起启用,对应的旧版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及电子申请批量接口同时停止使用。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以纸件形式办理专利业务使用的请求类表格4份,修订清单及其相应的表格文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以电子形式办理专利业务使用的请求类表格数据标准规范详见附件3,相应的电子申请批量接口详见附件4(所有附件均可通过下方“原文链接”查看下载)。
此外,为推进专利授权确权行政程序中的受送达权延及诉讼程序,针对行政诉讼中涉外当事人送达难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等七张请求类表格的填表注意事项进行修订,增加“除非有相反声明,当事人在中国境内负责接收专利业务法律文件的接收人及其地址延及于后续行政诉讼程序”的表述。以上修订同步自2025年1月10日起启用。
原文链接:
https://cponline.cnipa.gov.cn/GzfwYwblGlwhTMVC/GzfwYwblGlwhT/selectByNoticeId?weihuRid=292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art_75_197001.html
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申请日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通过下方“阅读原文”链接可查看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修改内容。
原文链接:
https://sbj.cnipa.gov.cn/sbj/tzgg/202412/t20241226_34881.html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务系统
新系统上线
2025年1月3日正式启用
根据国家产权局信息化建设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将上线试运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专利代理师资格认定系统替代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务系统提供服务,为广大考生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自2024年12月26日20时起,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务系统已不再提供服务。
自2025年1月3日8时起,在https://dlsks.ggfw.cnipa.gov.cn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原文链接:
https://agent.cnipa.gov.cn/sipo/index.action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操作细则》
2025年1月5日正式施行
新版《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全文共7条,包括:资助对象、资助内容、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其中,资助内容包括“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配套资助”“知识产权创造与管理资助”“知识产权运用与服务资助”“知识产权保护资助”4大类共12个项目,更加契合当前知识产权发展形势和重点工作。
《细则》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给予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50%贴息资助。同时,还增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等项目配套支持,加大对专利产品备案、转移转化、海外布局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原文链接:
https://www.pudong.gov.cn/zwgk/zscqcj-zdgz/2024/341/334889.html
《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是湖北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共7章60条,全面覆盖知识产权各领域、全链条。
《条例》规定推动完善市场培育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培育和创造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引导市场主体培育和创造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条例》明确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等不同类型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的导向及途径,推动市场主体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
原文链接:
https://www.hubei.gov.cn/hbfb/bmdt/202411/t20241121_5421841.shtml
《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共五章四十三条,突出专利促进和专利保护,包括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旨在为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强专利保护,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原文链接:
https://www.henan.gov.cn/2024/10-12/3072480.html
《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月26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分为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服务与管理、附则共五章36条,内容涵盖法治保障知识产权示范区先行先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建立多维度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探索数据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方面。
原文链接:
https://scjg.hangzhou.gov.cn/art/2024/12/31/art_1693458_58926832.html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共三十八条,设总则、保护、促进、服务、附则五章,着重规范六个方面,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单位,根据国家授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构建多元保护格局,推动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保护机制。
原文链接:
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gbdfxfg/202412/47d94f7bfa3a4f0fa41a890b6f757e47.shtml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奖
2025年1月15日起开放申请
每年,WIPO全球奖都聚焦知识产权的变革力量,该奖项旨在表彰将研究与创意转化为成功商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通过知识产权的策略实现业务增长的企业以及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创新项目。
2025年,WIPO全球奖将设立特别提名以表彰最佳女性和青年企业家,并庆祝他们在创新和创造力方面的独特贡献。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OzfMketJmadB7a3QcF-Bhw
美国商标费用上调
2025年1月18日正式施行
2024年11月1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2025财年商标费用调整正式法案。此法案将于2025年1月18日正式生效。此法案基本延续了该局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的拟调整价格草案。
根据此法案,获得和维持商标注册的常规费用(例如,申请提交、意向使用/使用(ITU)提交和注册后维护费用)将相对于目前的费用有所增加。届时,申请一件美国商标(意向使用),费用需增加150美元,约合人民币1080元;续展一件美国商标,费用需增加900元。建议重点发展美国市场的的企业可考虑在新规实施前加快推进在美国的商标申请布局,对于临期的续展、使用声明等相关业务也可尽快安排提交,以节约相应费用成本。
原文链接:
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trademark-fee-changes-take-effect-january-18
加拿大专利费用上调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5年1月1日起,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将提高一系列专利费用,目前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的部分费用(大实体)如下:
原文链接:
https://ised-isde.canada.ca/site/canadi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en/patents/patent-fees
马德里指定乌兹别克斯坦的单独规费调整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自2025年1月1日起,马德里协定下国际商标注册指定乌兹别克斯坦的,应向乌兹别克斯坦支付的单独规费数额如下:
原文链接:
https://www.wipo.int/en/web/madrid-system/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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