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在黔东南购新房的用户请注意,可领取消费券购新房时间只剩最后1个月!购买新房、缴纳契税,上“多彩宝”APP,按实际缴纳契税50%的比例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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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2025年4月30日(在2024年9月25日——2025年1月31日期间个人在黔东南州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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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券发放范围。对2024年9月25日——2025年1月31日期间个人在黔东南州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商品房预(现)售合同登记备案(备案日期在2025年1月31日前),于2025年4月30日前缴纳契税并申领消费券,各县(市)按照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50%的比例发放消费券补贴。
(二)消费券使用范围。本次消费券在购房人房产所在县(市)参与活动商家进行消费(参加商家详见多彩宝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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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金形式发放,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可采取其他方式由消费者自行补足。
(二)本次消费券不设消费门槛,可与参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三)本次消费券申领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发放消费券时间为正确提交申领资料后8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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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平台。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从江县、雷山县、丹寨县在“多彩宝”APP进行申领。
注:麻江县按该县现有政策执行;榕江县暂未参与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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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取方式。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消费者在“多彩宝”APP完成实名认证并正确提交相关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消费券以电子消费金形式自动存入消费者多彩宝平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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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券以电子消费金的形式发放,自发放领取之日(发放即领取)起90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
(二)消费者线下到店消费时,打开“多彩宝”APP,扫取商户贵商码,输入相应金额,选择电子消费金抵扣使用;消费者在“多彩宝”APP线上参与活动门店消费时,选择好商品后输入相应金额,选择电子消费金抵扣使用。
(三)本次消费券在房产所在县(市)辖区内使用;消费券一经使用,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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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多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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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从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 敏
编审|袁丽娟
主编|张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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