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社保新规,重大调整!如果不在12月31日之前调整社保,1月1日系统就会强制停保!赶紧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12月社保新规,重大调整!
2025年1月未调整会被系统强制停保
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认定问题:养老保险需累计缴纳一定年限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未按时转换可能导致缴费年限无法连续计算。例如,若在个体工商户名下已缴纳 5 年职工养老保险,之后未按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这 5 年的缴费年限虽不会消失,但与后续缴纳年限的衔接会出现问题,影响养老金计算时缴费年限的累计。 养老金待遇水平影响: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是影响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因素。未按时转换手续致使缴费中断或年限累计不足,会使养老金待遇降低。因为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呈正相关,中断时间越长,最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越少。
医疗保险
医保待遇享受限制:未按时转换社保,医保可能出现断缴情况。断缴后,从次月 1 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若在断缴期间生病住院,将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医保缴费年限影响: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对享受退休后医保待遇至关重要。未按时转换导致缴费年限中断,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如无法达到规定缴费年限,需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金领取资格:失业保险需连续缴纳一定期限,未按时转换社保导致缴费中断,会影响失业金领取资格。若后续失业,因断缴不符合连续缴纳的要求,可能无法领取失业金。
社保关系管理混乱
参保信息不一致:未按时完成转换,社保系统中的参保信息会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信息混乱。这既不利于社保部门准确管理和服务,也可能给参保人查询、办理社保业务等带来不便。 潜在的重复参保风险:若未及时转换且在其他地方又重新参保,易导致重复参保。重复参保不仅违反社保政策,还会造成资金浪费和社保关系混乱,后期处理起来较为复杂。
面临社保部门的强制处理
单位参保人员停保:如通知中提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若逾期未办理转换手续,社保部门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为其办理单位参保人员停保,这将直接导致社保断缴,进而引发上述一系列问题 。 可能产生滞纳金:除了停保外,如果是因为欠费等原因未按时完成转换手续,可能需要补缴欠费及产生的滞纳金,增加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如果有雇员的话,就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每月要有正常的工资流水!需要全员全额足额缴纳社保。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员成本,会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也有人会找人挂靠社保,这样真的可以吗?跟着往下看!
个体户最新最详细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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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有无雇工,参保究竟有何不同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按个人身份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按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不得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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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参保方式,待遇是否一样
可以看出,参保方式不同,参加的险种也不同,所以享受待遇的种类是不同的。
但单就养老保险而言,无论是个人参保还是在单位参保,退休后的养老金都是按照统一的公式计发的。
Step
01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单位社保网上服务;
Step
02
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Step
03
填写信息后点击申请登记;
Step
04
🔺 注意:个体户参保登记完成后,将收到短信获取单位编号和密码的信息。办理参保登记后需签订扣款协议才可以在银行账号每月自动扣费。
Step
01
如果有聘用员工,办理好个体户的参保登记后,就可办理雇工的参保登记(雇工与个体户间应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Step
02
点击参保登记管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找回单位编号
Step
01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点击“找回单位编号”。
Step
02
在页面中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全称),勾选是否已登记银行信息后,输入缴费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然后点击找回单位编号。
重置密码
Step
01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点击重置密码;
Step
02
在页面中输入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单位缴费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四项信息与社保系统里的信息
对比一致后
系统将通过短信形式
将新密码发送至法定代表人手机
如果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一栏显示
“联系电话为空,无法发送短信”
请前往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网上重置用人单位社保登录账号密码的前提条件是单位编号中有员工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或单位参保状态正常哦~
渠道一
社保局官网
Step
01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个人社保网上服务;
Step
02
通过“粤省事”扫码登录;
Step
03
点击个人参保管理后,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与参保登记”;
Step
04
填写信息后办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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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动真格了!
企业被税局催缴补足
工资与社保缴基数不一致合法吗?
社保缴存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
假设张三与李四所处公司都在成都,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2023年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公司一:
李四所处公司在成都,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0元。
按照上表中,社保缴费上限为21228元/月执行。
那么,2024年公司按照21228元/月的缴费基数为李四缴社保费用就是合法的。
公司二:
张三所处公司在成都,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公司按照每月4000元的缴费基数为张三进行缴费。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
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员工可能会要求企业进行补缴。
来源:税务师顾姐、猫叔说税、欢乐深圳、深圳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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