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县水利部门采取“线上监管+线下监督+行政执法”的方式强化督促小水电站泄放生态流量,成立“万站护流”5个专项检查组,对不在线电站进行全覆盖检查,纠正部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的情况,督促小水电站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做好数据上传工作,确保生态流量下泄达标。
截至12月,
已检查98宗电站,
出动检查人员392人次,
对不泄放生态流量电站立案7宗,
已处罚7宗,
分别处1万~2万不等罚款。
小水电站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流域管理机构对水资源的统一配置,确保经批准的满足生态和航运要求的最小下泄流量。
生态流量是维系
河湖生态系统稳定的“生命线”,
生态流量泄放是指
水电站在拦河坝蓄水发电过程中,
要保证足够的下泄流量,
以避免对下游生态环境
特别是对水生生物产生不良影响。
小水电站业主
是生态流量监测的实施主体,
应确保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设施
持续正常运行,
严格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值足额足量泄放,
持续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接下来,县水利局将切实夯实监管责任,在督促水电站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水电站绿色转型升级发展,让小水电“含绿量”更足,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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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资料来源:县水利局
编辑:李卓灵
编校:邓军
审核:李光吉、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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