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更是备受关注。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组织修订并联合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其中《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中小学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下放给各市县和省一级甲等学校,由各市县(学校)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各市县(学校)承担。截图来源海南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不得不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力度很大,直接将中级和副高职称评审权力下放至市县(学校),其初衷自然是为了打破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肠梗阻”,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以便发挥出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该有的作用。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并非新鲜事,早在之前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和个别地区实施,至于效果自然跟各地的情况有关,不能一概而论。但在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是初级在县区,中级在地市,高级(副高和正高)在省里,一般都要经过学校推荐、县区审核、市省审核或评审,需要参与职称评审的教师准备很多材料,且周期很长,难免会有人钻空子,甚至会因为环节多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严重影响了教师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倘若认真分析的话,在现有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中,学校推荐占据很大的分量,也是参与职称评审教师面临的最大难题,只要过了学校这一关,至于县市省等评审通过率很大,只要自己的“硬件”条件充足,问题完全不大。因此,虽然学校并没有职称的评审权,但在职称评审中已起到参与评审的作用,倘若学校把关严重,减少省市县审核环节,理论上完全是可行的,也就意味着中小学职称评审权将下放到学校也是可行的。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自然是好事,可以增强学校的用人自主权,激发基础教育的活动,发挥教师职称制度该有的作用。然而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的弊端也有不少,比如有些学校校长话语权很重,完全可以将“学校办学自主权”等同于“校长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的权力,导致学校腐败现象的产生;再比如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会不会加重职称评审中“层层加码”现象。与此同时,一些学校职称评审标准年年都在变,今年重课题,明年重班主任经历,后年要求支教证明,或多或少有为某些领导或与领导关系密切的老师开后门的嫌疑。当其他老师去质疑职称评审公正性的时候,学校完全以上级文件规定为由予以解释,完美到无懈可击,让很多教师有苦说不出,毕竟很难有证据说明职称评审存在不公。要知道之前学校只有推荐权,参评教师资料是否合格还需要上级部门审核,也算是对学校权力的一定限制,不至于太过明目张胆。如今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学校自主权增加,完全可以自己制定评审标准,连上级教育部门审核都不用,某些学校所存在“因人设限”的现象会不会更加严重。说一千,道一万,职称评审存在种种问题的关键不是在于职称评审权在哪里,而是在于职称评审名额太少。正是由于职称名额短缺给评审过程带来了激烈的竞争,优秀的教师很多,但所给的指标有限。教师们要想在这个群体中脱颖而出,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除了通过正当渠道多做科研,多发表论文,多在各项比赛中拿奖之外,还可能会使用拉关系、走后门这些手段,致使职称评定从学校一层就滋生腐败。什么时候解决职称评审名额问题,教师们够条件就能评上,相信职称评审的种种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至于职称评审权在哪,无关紧要。喜欢今天的文章,别忘了在文末右下角点个“在看”,让我们一起陪伴孩子的成长,并转发给更多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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