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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公开拍卖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507辆旧机动车及摩托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507辆旧机动车及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力车等),车辆具体信息详见标的清单。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均为120秒,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
四、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六、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七、报名事项
八、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需向委托人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原件核查);(2)报废汽车拆解资质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核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公章;
2、如买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买主体名称不符,或买受人不满足竞买条件,即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签订相关合同交接,违约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标的依现状拍卖。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拍卖人参考,拍卖人在拍卖前必须亲自审验拍卖项目情况,委托人和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拍卖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算20日内将拍卖标的物全部搬离现场,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物或未按期清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停车场保管费用,同时向委托人按100元/天支付违约金,此款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5、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0日内完成标的物回收拆解处理工作,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车辆回收证明材料 (包括负责办理本次标的涉及异地籍车辆的下户注销工作,并提供有关报废证明材料),延期提供或拒不提供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6、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机动车的报废(注销)均需要出具车辆回收证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0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本次拍卖涉及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缴纳,委托人无需向买受人提供发票;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完成标的物拖离、清理、吊装、运输、拆解处理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
9、买受人在对标的物拖离、清理、吊装、运输、拆解处理等相关工序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如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咨询电话
1、江西省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涂先生17779780889;
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陈女士 0797-2630453;
3、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陈女士 19379565611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赖先生 8161315
十、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http://www.jxsggzy.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标的物参考照片
来源:全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