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率,满足居民多元出行需求,进一步畅通区域微循环,经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建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拟于2025年1月20日将我市城区三十八条道路机动车通行方式由单向通行调整为双向通行(具体道路附后)。
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机动车通行方式的变化,对相关道路及沿线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调整,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规范文明通行。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