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饮酒后死亡,家属向同饮者索赔50万,法院审理

民生   2025-01-07 22:13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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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小聚,难免会饮酒助兴

倘若共同饮酒后

有人不幸饮酒后身亡

同饮者是否需要担责?



2024年6月,任某与杜某一起喝酒,后任某回家午休,杜某又邀任某至项某家继续饮酒至下午5时。结束后,杜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载着任某回家,任某不幸从车上跌落,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任某多次转院医治,出院后因病情严重无法医治在家中去世。事故发生后,任某家属认为同饮者在共同饮酒期间,未尽到共同饮酒人之间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同饮者进行赔偿。



达旗法院受理案件后,征得了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委托人民调解员对该案进行了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并悉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和意见,就本案的赔偿标准,以及各被告对死者承担责任划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各被告表示愿意进行适当的补偿,原告也表示接受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同桌饮酒者在什么情况下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来源:达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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