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沔青公园、秀南公园周六、周日及国定假日自驾游游客临时停车需求,经康桥镇政府申请,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设置方案并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康桥镇2条道路停车场自2024年11月23日零时起实施人工收费管理,具体设置信息如下:
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本市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定(如下表),本次新增道路停车场全部位于外环线外,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定执行:
注:1、超过首小时后,按每增加30分钟作为一个累进计费单位;停车时间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照一个计费单位计费。
2、如有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上海市道路停车场驾驶员停车规则
(一)按照车辆“先到先停”的原则,在道路车位线内沿道路顺向有序停放车辆,单辆车不得占用多个车位停放;
(二)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三)按照道路停车标志牌公示的收费标准及计费办法足额支付停车费;
(四)不得损坏道路停车标志标线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五)在限时长停车的道路停车场不得超时长停车;
(六)在限时段停车的道路停车场不得超时段停车;
(七)停放好车辆离开时,应当关闭车辆电源,关锁车辆门窗,随身带走贵重物品。
特此通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