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现在的减刑制度已经失去了其原有意义。
什么是减刑的意义?监狱给罪犯减刑的目的是什么?虽然目前还没有特别准确的定义,有说是为了教育罪犯的,也有说是为了激励罪犯的,不管是什么吧,最终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便于管理。
这个非常容易理解,中国的监禁制度不同于国外的监禁制度,罪犯在监狱需要接受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狱政管理,而这三种管理都需要服刑人员服从配合,而减刑就是监狱的一种刑事奖励手段,也是最核心最主要的激励手段。
但监狱的现状是什么?
有1/3的罪犯减不了刑
现在85%的罪犯都有财产判项,像刑期三年以下的罪犯在看守所哪怕稍微多待1-2个月,基本也就没有减刑机会了。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那些短刑期的从一入监开始就知道他减不了刑,监狱最主要的激励手段对这部分人是无效的:我不要考核,我就混到出监就好,我也不想去努力表现,因为没用;什么?劳动欠产扣分?考试不合格扣分?扣呗,随便扣,反正我又不要考核!!!
减刑幅度和考核不成比例
这个怎么解释呢,就是按照目前的减刑制度,罪犯实际减刑情况是考核溢出的状态:就是减刑的时候你会浪费很多考核(这个说起来很复杂,就不展开讲了)。打个比方,刑期4年和刑期6年最后减刑可能只差1个月,拿6个还是8个表扬最后的减刑结果可能是一样的,那人家自然也就不用那么拼命去挣考核了,完全可以理解。
减刑对多数人来说已经无所谓
20年前刑期五年差不多可以减1年半;10年前刑期5年差不多可以减1年;现在呢?刑期5年可能也就减6到8个月,现在的减刑非常难以预测,很多人被东砍西砍减刑砍1-2个月再正常不过,所以很多人早就很佛系了,虽然不会当着你面说减刑无所谓,但实际上的表现就是一种爱减不减的态度。
你可能会问,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呢?其实业内人心里都明镜一样,只不过都不敢说而已。这个行业就是这样,处长组织开会,连副处长都没有个人意见,那其他肯定就全是哑巴。
但我还是想说两句,你就说减刑这个事,原来一次减刑可以减1年半到2年,现在改成最多减9个月,除了给基层工作量成倍的增加,给正常的减刑程序造成混乱以外,有什么好处?你哪怕能说出一个优点来,我都认!
所以有时候我写东西就是这样,写着写着就有情绪,写之前我还一直提醒自己,不要抱怨不要吐槽,多说正能量的话。但这件事我就真的是克制不住,我觉得我是爱这份工作的,我相信我的领导也是爱这份工作的,看在我们都很热爱这份工作的份上,就算我说了什么过激的话,也请原谅我哈~~
刚刚,我做了个统计,发现一个有趣的数据,那就是在起诉阶段就缴纳罚金的大部分是诈骗犯,罚金全部缴纳的诈骗犯占比55%,罚金部分缴纳的诈骗犯占比71%,这是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原因,相关经历的同学我们可以沟通一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