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条件
征集对象
毕业生、应届毕业班学生、在校大学生和当年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
年龄要求
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年龄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
政治要求
征集的学生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国家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基本身体条件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家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政策规定
大学生入伍享受“四优先”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学业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放宽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修相关课程。
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5.考试升学加分。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
根据实际需求,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7.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8.提前毕业。
在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年级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退伍安置政策
1.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2.自主择业
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时,地方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部队发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证书并推荐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别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补助政策
在服役期间义务兵还享受津贴补助,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两年共计25200元。
在黑龙江省入伍的大学生,在享受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给予进藏兵每人每年12000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10000元的高原生活补助。
成长成才
1.选取士官
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2.报考军校
高校在校生士兵入伍满一年后,年龄不超过23周岁,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可以报考军校。
3.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4.士兵提干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三、报名指南
1.报名方式
唯一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报名和资助流程
大学生可选择从学校参军入伍,也可以选择从户籍所在地参军入伍。
选择从学校入伍的学生,每年1月1日(上半年兵)和6月1日(下半年兵)之前,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并于完成网报之后,携带网报材料到所在学院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校武装部协助松北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者,批准入伍,3月1日和9月1日新兵起运。
选择户籍所在地入伍的学生,在辅导员处登记备案后,携带网报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并接受体检和政审。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将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一式两份)复印件,寄送至本学院。学校武装部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手续。
3.重要提示
选择上半年入伍的毕业班生,提前联系学院组织开题工作,确保3月份送兵之前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同时,松北区兵员将于12月底,寒假开始前完成初审和体检工作。
4.咨询方式
管理学院办公地址:主楼W0414
办公电话:0451-88036457
学校武装部办公地址:主楼E0213
办公电话:0451-88003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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