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心中,愿在行动—国际志愿者日

2024-12-05 20:57   黑龙江  

志在心中  愿在行动

国际志愿日,不仅仅是一个日期,更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一种力量的凝聚。它提醒着我们,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还有无数人需要我们的帮助,还有许多问题等待我们携手去解决。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今天,2024年12月5日,是第39个志愿者日。

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

奉献:志愿者们不计较个人得失,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奉献出来,全身心投入到各类公益活动与社会服务之中。

友爱:志愿者们尊重每一个服务对象的独特性与尊严,无论对方的身份、背景、年龄、性别如何,都能以平等、亲和的态度去对待,耐心倾听他们的需求并给予帮助。

互助:志愿者之间以及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相互扶持、协同合作。

进步:促进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发展。如环保志愿者的活动推进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也让志愿者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增强。

志愿意义

志愿意义

一、对社会的意义

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通过提供关怀,弘扬爱心和文明,促进社会凝聚力,形成和谐友善的氛围。

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志愿活动创造了社交和互助机会,增进人际关系,减少社会疏离感,有利于营造一个充满关爱、互帮互助的社会环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对受助者的意

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可以帮助服务对象融入社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社会认可度,减少社会疏离感和自卑感,志愿者的陪伴能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增强他们战胜社会隔阂的信心。


三、对志愿者自身的意义

实现自我价值:当志愿者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他人的生活得到改善,或者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做出贡献时,会获得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在志愿活动中,志愿者可以学到许多新的知识和技能。

名家语录

名家语录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志愿者誓词

“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愿我们所有人

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


■ 撰稿|刘   悦

■ 排版|米多金漫

■ 责编|高晶晶

■ 监制|邹继超  牛美静

■ 校审|李东起

自律委员会宣传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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