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政协主席林斌主持召开市政协六届三十四次主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余建坤、张皓、黄艳珠、黄美萍、杨志平,秘书长黄信敏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2023年市政协重点协商“建设生态司法示范区,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会议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落实该重点协商意见的情况通报,黄美萍作点评。会议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执法司法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为加快建成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夯实法治基础。
会议建议,要加强联动协作,完善现代化生态司法治理机制。加强政法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完善提升“防范、打击、整治、修复、教育”五位一体生态司法模式。加强政法部门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健全“生态警务”“生态检察”“生态审判”“林长+河湖长+公检法三长”等制度。加强跨区域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快取证、快移送、快审理、快判决”闽浙赣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构建“环境问题联排、巡回审判联开、工作信息联通、专家资源联享、司法保护联动”的司法协作新格局。
会议建议,要筑牢环保理念,营造爱护生态环境良好风气。坚持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积极参与前端治理,延续做好案后文章。强化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优先”理念,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方法,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司法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全过程,运用绿色发展理念进行说理、释法与裁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特色普法宣传品牌,进一步总结提升、宣传推广我市生态司法保护的经验做法,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作者:严 岚
【政协工作掌上书】【协商民主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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