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农村自建房出事故,工人、包工头、房主如何划分责任?法院判了!

百科   2024-11-01 21:34   湖南  

人民法院案例库:工伤认定案件||哪些公职人员受监察?


回归乡下自建小院是不少人的梦想,

但找包工头和工人施工时,

尤其要注意安全。

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

就审结了一起农村自建房施工引起的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6月,邱某拟建设三层半房屋,便与包工头郭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郭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负责承建该房屋。郭某遂联系汤某,并让其召集大小工人为该工程砌砖,由郭某提供吊机、架板等劳动用具。

2023年7月5日,汤某在三楼内架板上砌砖时,因疏忽大意从楼内架板上摔至屋墙外地面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21万元。经鉴定,汤某因右膝部(关节)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郭某向汤某预先支付了3.9万元。因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汤某将包工头郭某、房主邱某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0余万元。

桂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本案中房主邱某与郭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郭某自行提供相关工具为其建设一栋三层半高房屋,完成工作任务后向邱某交付工作成果,房主邱某并不进行指示、管理,故邱某与郭某之间构成承揽合同关系。郭某承揽房屋建设的工作任务后,找到原告汤某为该房屋砌砖,汤某主要以提供劳力为工作内容,且接受郭某的指示进行工作,故汤某与郭某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除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的规定以外,其余建设活动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关资质。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以下住宅,房主邱某在农村建设三层半高的楼房,不属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需要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建设。被告郭某系自然人并无相关建设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房主邱某将其房屋建设交由被告郭某建设,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被告郭某雇请原告汤某为其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原告汤某在履行劳务的过程中受伤,其与被告郭某之间应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责任。原告汤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长期从事建筑行业,其对相关风险较为清楚,在工作时应对自身安全高度注意,汤某在砌砖的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忽视大意导致自己从三楼摔下进而受伤,其本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郭某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条件,亦存在过错,故法院根据全案证据,认定原告汤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被告郭某承担60%的责任,被告邱某承担10%的责任。

经核算,汤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3.73万元。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郭某赔偿汤某10.33万元,被告邱某赔偿原告汤某2.37万元。

农村自建房屋时,自建房房主应审慎对包工主体有无建造资质进行审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环境安全等尽到相应的监督和提示义务。而包工头和施工人也应强化安保注意义务,并做好安全措施,就权利、义务及责任等进行书面约定,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更多阅读>>>《敲黑板!一文讲清农村自建房的七个法律问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湖南高院,桂阳县人民法院。

往期精彩:
1、乡镇政府是否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2、【收藏版】许安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
3、【收藏版】现在有效多少部法律?
4、重磅!湖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
5、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子女能不能继承?
6、行政执法知识百问百答
7、离婚时孩子归谁?这15个法律要点你应当知道……
8、城市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能重修房子吗?
9、南方日报:从无意义的值班值守中解脱出来
10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1、最高法案例: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不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2、退休后被判处缓刑,是否能继续领取退休工资?


三湘微普法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守护幸福生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