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质量水平,本月,虞山街道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等各类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深度入户活动。针对老年人垃圾分类接受度不高、习惯养成慢等特点,以通俗、简明的方式传递观念,让老年群体在垃圾分类方面也能“老有所为”。
积极参与文明捡拾活动。志愿者在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洁净家园行动,倡导捡起垃圾、拾起文明的理念,进一步激发公众的环保与责任意识,号召更多人参与到爱护环境的行动中。
定期开展“净”山行动。集结青年力量进山徒步捡拾,分类收集垃圾,以实际行动响应“让垃圾回家”的环保口号,为虞山自然环境“减负添绿”。
落实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工作。协助环卫工人清理清运小区各类乱堆放;在重阳佳节、环卫工人日开展慰问活动,表达对环卫工作者的关怀与尊重。
下一步,虞山街道将持续发力,开展常态化的环境提升行动,巩固环境卫生成果,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在绿色发展中持续受益。
垃圾分类做不好
福地虞山来曝光
快来看看第94期垃圾分类曝光台
又有哪些人被曝光了
案例一
琴枫苑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地点:琴枫苑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6日,巡查队员在琴枫苑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汪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常福二区乱扔垃圾被处罚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地点:常福二区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8日,巡查队员在常福二区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郁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常福二区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地点:常福二区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9日,巡查队员在常福二区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徐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尚湖中央花园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地点:尚湖中央花园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9日,巡查队员在尚湖中央花园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葛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常福二区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地点:常福二区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21日,巡查队员在常福二区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黄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被处罚案例
还有不文明行为被抓拍
一起来曝光
举手之劳做环保
垃圾分类更美好
让我们携手做好垃圾分类
共享环保低碳生活
供稿单位: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卫生)
拟稿人:夏忆红
审核人:李媛媛、汪志军、朱兰
发布人:浦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