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净”行时,共创绿色美好家园

政务   2024-10-30 17:34   江苏  


为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质量水平,本月,虞山街道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等各类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
垃圾分类引领文明“净”界

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深度入户活动。针对老年人垃圾分类接受度不高、习惯养成慢等特点,以通俗、简明的方式传递观念,让老年群体在垃圾分类方面也能“老有所为”。


2
捡拾行动构建“净”美家园

积极参与文明捡拾活动。志愿者在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洁净家园行动,倡导捡起垃圾、拾起文明的理念,进一步激发公众的环保与责任意识,号召更多人参与到爱护环境的行动中。


3
“净”山行动共筑绿色屏障

定期开展“净”山行动。集结青年力量进山徒步捡拾,分类收集垃圾,以实际行动响应“让垃圾回家”的环保口号,为虞山自然环境“减负添绿”。


4
关心关爱“净”润环卫心田

落实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工作。协助环卫工人清理清运小区各类乱堆放;在重阳佳节、环卫工人日开展慰问活动,表达对环卫工作者的关怀与尊重。


下一步,虞山街道将持续发力,开展常态化的环境提升行动,巩固环境卫生成果,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在绿色发展中持续受益。





垃圾分类人人做
做好分类为人人

垃圾分类做不好

福地虞山来曝光

快来看看第94期垃圾分类曝光台

又有哪些人被曝光了


案例一

琴枫苑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 地点:琴枫苑

  •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6日,巡查队员在琴枫苑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汪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常福二区乱扔垃圾被处罚

  •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 地点:常福二区

  •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8日,巡查队员在常福二区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郁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常福二区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 地点:常福二区

  •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9日,巡查队员在常福二区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徐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尚湖中央花园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 地点:尚湖中央花园

  •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19日,巡查队员在尚湖中央花园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葛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常福二区居民乱扔垃圾被处罚


  •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地点:常福二区

  •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21日,巡查队员在常福二区巡查时,发现未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情况,巡查队员立即拍照取证,经现场查找线索,核实并确定了当事人黄某确实存在乱扔垃圾的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被处罚案例

还有不文明行为被抓拍

一起来曝光






再来看看10月部分二级公共机构抽查情况吧!


举手之劳做环保

垃圾分类更美好

让我们携手做好垃圾分类

共享环保低碳生活





供稿单位: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卫生)

拟稿人:夏忆红

审核人:李媛媛、汪志军、朱兰

发布人: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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