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2025年1月18日发布的
重污染天气预警
经监测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改善,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根据《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5年1月22日13时,解除2025年1月18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12时
来源|生态嘉兴
责编 | 李继升
审核 | 鲁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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