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进校园的规定

教育   2024-09-03 16:40   内蒙古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为加强校园管理,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为此,我校发出倡议:我校学生无故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智能手机、平板、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一.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包括教学楼、实验室、操场、宿舍、饭堂等整个学校在内,即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二.上学期间,不管是上课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不得使用手机,即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任何时候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即便没有使用手机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视为违反本规定。

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特别是班主任每月要做一次彻底清查,收缴的手机交由年级组主任保管,按《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家长告知书》执行。

五.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第一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在学期期末考完试后由班主任返还家长。

2.第二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由政教处统封存保管直至毕业返还。并扣除所在班级纪律量化考核分。

3.第三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记大过或以上处分,责令家长到校签订相关协议。并扣除所在班级纪律量化考核分。

4.藏匿手机而被其他学生举报的,经学校调查属实的视为携带手机,给予相应处分

六.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出现顶撞学校的管理人员或藏匿不缴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七.本规定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海拉尔区学府路中学

2024年9月2日


供稿:张丹丹
发稿部门:政教处
审核:刘丽君


海拉尔区学府路中学
学府路中学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整个校园充满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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