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是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承担校内师生及社会人员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中心拥有全市一流的实训场地和专业的师资团队,连年荣获省、市评价中心“优秀鉴定单位”称号。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要求,现向社会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公告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注:以上为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
1.评价费
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 2004 ] 465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价费用。
2.综合评审费
申报一级、二级的人员需交综合评审费,二级/技师,200 元/人;一级/高级技师,300 元/人。
1.报名方式
参加申报认定人员请直接到所在县(市区)具备资质的培训单位或直接到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处进行报名初审,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由培训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汇总交由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集中报名审核。
申报材料包括: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2)一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
(4)《工作年限承诺书》(报考中级及以上等级需准备);
(5)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技能、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报考中级及以上等级需准备)。
扫码下载相关材料
培训单位要对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初审,认真填写(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3)《工作年限承诺书》。与考生申报材料一起送交我中心审核、存档、生成实施方案。
2.报名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润港大道15号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
3.联系电话
0516-85956969
4.评价时间
根据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报名人数统筹安排。
编辑: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
审核:组织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