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一周年,驻赞比亚使馆与全体在赞同胞一起重温《条例》,学习领保知识,愿大家平安幸福。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领事保护与协助是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当权益被侵犯或需要帮助时,驻外外交机构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及提供协助的行为,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服务,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人民安全的重要举措,在构建我国海外安全保护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对外交往日益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提供优质海外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国际安全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各种安全问题叠加,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更加重要和迫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保障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3号公布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领事保护与协助可以为您做的
《条例》规定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外交部建立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或者向驻外外交机构寻求咨询和帮助。请求领事保护与协助时,应当向驻外外交机构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者相关信息。
具体情形如下:正当权益被侵犯或需要帮助、涉嫌违法犯罪、无人监护、基本生活保障出现困难、下落不明、意外受伤或死亡、因重大突发事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等。
驻外外交机构将根据情形,向驻在国有关部门核实情况、敦促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协调国内外有关方面提供协助、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等。
三、领事保护与协助不能为您做的
以下类别个人诉求(包括但不限于)因超出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范畴,领事官员无法介入提供协助:
1、不能介入仲裁、劳务、商业、经济、合同和家庭纠纷。
2、不能参与调查刑事、治安事件,直接寻找失踪人员,或代为向警方报案,或代为存放、寻找、转送个人物品。
3、不能干预所在国司法程序或执法行为,为您谋取不合法、不正当利益或袒护您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服刑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好、超出当地法律允许范围的待遇。
4、不能保证您在第三国家安全,或为您安排旅行,或代为处理在航班、酒店、旅游、消费等事项中与第三方服务商发生的纠纷,或代为向其提出索赔、退款、退货等诉求。
5、不能代为在当地求职或申办签证、居留证、工作许可证等证件,或阻止当局对您实行遣返或驱逐。
6、不能直接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或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旅行交通费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7、不能代为办理证件、购买商品、租赁物品、处理个人事务以及为解决纠纷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海外出行的注意事项
走出国门要牢固树立自身“海外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了解目的地风险提示,妥善安排行程:及时关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发布的安全风险提示,依据提示谨慎出行,合理安排行程。
2、了解紧急联系方式,与亲友保持定期联系:提前关注目的地报警、急救及领事保护电话备用,告知亲友本人在当地的联系方式,保持日常沟通。
3、遵守出入境防疫要求,购买保险:遵守目的地入境、检疫、海关等要求,携带处方药时符合规定,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根据自身情况购买合适的保险。
4、检查护照和签证,理性应对入境问题:确保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准确填写护照“应急资料”页,提前办理目的地国签证(赞比亚已对华免签)。如遇入境受阻,冷静应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尊重当地习俗,避免从事非法活动:需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提前了解目的地风俗习惯,积极配合海关、移民部门的检查。坚决远离非法活动,避免参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行为。
当地报警电话:99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赞比亚使馆24小时领保应急电话:+260977790322
新闻来源:中国驻赞比亚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