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方老李对此尤为不满,他认为是对方蓄意破坏,双方因此多次理论。然而,“破坏者”没有找到,双方在一次争吵中竟大打出手,老李受伤住院。眼看矛盾一直没有解决,还愈演愈烈,老李遂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并主动与负责此案件的司法所相关同志取得联系,试图能够合力“灭火”。
起初双方各执一词,都不愿意做出让步,法官与司法所的同志共同探讨案情,多次到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法官认真了解事情原委,为双方讲法理、摆道理。通过多次“背靠背”的方式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双方矛盾逐渐得以缓和。
“出现矛盾动手打人肯定不对,但是咱们一定要听一听双方的委屈,得找到一个平衡点,让俩人之间的疙瘩解开。”办案法官对同行的人说道。
因老李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理,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通过前几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的态度都缓和了下来,法官趁热打铁,再次从法律、道德、邻里关系等多个角度入手,做到既把法律讲明说透,又把事情摆明说清,并鼓励他们以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彼此的误解和冲突。
“都是老邻居了,让一步是礼,退一步是情,别伤了这么多年的邻里感情啊!”
最终,在大家的共同配合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共同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向法庭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被告当场赔付了老李就医等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也放下了芥蒂,都表示以后会好好相处,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蛟河法院不断融合优化多方资源,搭建化解矛盾纠纷“新桥梁”,引导各方发挥自身优势,一事一议,因事定策,实现工作效率、群众认可的“双提升”,力争构建以法庭为起点,当事人“家门口”为终点的高效“调解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蛟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