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率调研组到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磊,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宗华,县领导汪文生、郑佐周、曹敏等先后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
潘东军一行先后来到芦田乡洪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古县渡司法所、高家岭司法所、鄱阳县医疗(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人民法院等地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乡村依法治理、乡镇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法院+工会诉调对接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和基层人民调解员意见建议,对我县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潘东军要求,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牢牢把握调解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要建立联动机制,推动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加有序规范。要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化解矛盾在基层,排解纠纷在一线,打响调解品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来源:鄱阳县融媒体中心(鄱阳广播电视台)
记者:熊汾丽
声明:本公众号推送的原创文章、图片和音视频等,未经许可,其他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等媒体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