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晏家屯镇陈家屯村位于陈家屯村地以北,新野河村地以东,东石村地以南,东石村地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晏家屯镇陈家屯村土地5.5204公顷,其中农用地3.8307公顷(其中耕地3.7148公顷,非耕农用地0.1159公顷)、建设用地0.7973公顷、未利用地0.8924 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陈家屯村为199.5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1101.319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晏家屯镇城界村位于东升大街以北,河北中煤旭阳有限公司以东,庞马村地以南,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晏家屯镇城界村土地7.0928公顷,其中农用地0.3815公顷(其中耕地0.0389公顷,非耕农用地0.3126公顷)、建设用地0.1120公顷、未利用地6.5993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城界村为199.5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 1415.0136万元。支付方式按照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晏家屯镇东石村位于东石村地以北,新野河村地、陈家屯村地以东,东石村地以南,京港澳高速、薛家屯村地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晏家屯镇东石村土地55.5618公顷,其中农用地45.9202公顷(其中耕地45.0054公顷,非耕农用地0.9148公顷)、未利用地9.6416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东石村为199.5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 11084.5791万元。支付方式按照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晏家屯镇庞马村位于城界村地以北,庞马村地、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东,太平村地、新野河村地以南,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晏家屯镇庞马村土地46.5718公顷,其中农用地31.4182公顷(其中耕地28.1039公顷,非耕农用地3.3143公顷)、建设用地0.7915公顷、未利用地 14.3621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庞马村为199.5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 9291.0741万元。支付方式按照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庞晏家屯镇太平村位于庞马村地以北,太平村地以东,太平村地以南,新野河村地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拟征收晏家屯镇太平村土地4.4828公顷,其中农用地3.4748公顷(其中耕地2.2719公顷,非耕农用地1.2029公顷)、建设用地1.0080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太平村为199.5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 894.3186万元。支付方式按照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晏家屯镇新野河村位于新野河村地、河北中煤旭阳有限公司以北,太平村地以东,新野河村地以南,陈家屯村地、东石村地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晏家屯镇新野河村土地 23.3038公顷,其中农用地22.0621公顷(其中耕地21.6744公顷,非耕农用地0.3877公顷)、建设用地0.0189公顷、未利用地1.2228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新野河村为199.5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 4649.1081万元。支付方式按照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向上滑动阅览
征收范围
拟征收晏家屯镇薛家屯村位于薛家屯村地以北,京港澳高速、东石村地以东,薛家屯村地以南,张霍村地以西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26号),用于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晏家屯镇收薛家屯村土地 13.2608公顷,其中农用地10.8240公顷(其中耕地7.9852公顷,非耕农用地2.8388公顷)、未利用地2.4368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晏家屯镇薛家屯村为199万元/公顷(133000元/亩),计 2645.5296万元。支付方式按照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它地上附着物依据评估结果补偿。
--- END ---
联系我们 | (微信) 1850319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