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推广请微信联系:16687228558
但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2023年11月23晚,洱源县境内国道西澜线K2369+590M处发生了一起小轿车和前方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轿车上的四人全部死亡。经勘测,事故发生时,前方大货车正以正常的速度行驶,而后方小轿车疾驰而至,以93km/h的速度直扑大货车尾部。经调查,四名死者同为洱源县右所镇中所村村民,其中年龄最大的50岁,家中已有孙辈;年龄最小的才22岁,是家中独子。经鉴定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事发当天下午晚饭时间,事故车辆驾驶人贺某某与朋友在饭店聚餐,席上就喝了不少白酒。席散之后,他接到同村朋友梁某某的邀约,在梁某某家里又喝起了白酒,酒兴正浓的几人依然觉得没有尽兴,提议再去台球室继续喝。于是,贺某某带着满身酒气回家取车钥匙,这时母亲阻拦了他,但是没有成功,最后贺某某还是开着车,载着其余三人,来到了大约3公里之外的台球室,又点了一箱啤酒继续喝。23点34分,有人提议回家,于是贺某某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拿起了车钥匙。不知道这个时候,他有没有犹豫过,也许回家只是3公里的路程,他认为自己还能行。可是,死神已经在500米外,张开了獠牙。事故发生后,车辆前排的安全气囊均已弹出,前排两人也都系上了安全带,但是这些依然挽救不了他们的生命。随后出具的鉴定书上显示,驾驶人贺某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23.21mg/100ml。交警提示:喝酒后,人会产生视觉障碍,视野缩小,酒精麻痹人体,导致人体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对声光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同时心理也产生变化,理智性减弱,身体易产生疲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生命才能无价
来源:大理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