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政务   2024-11-29 22:06   黑龙江  


宝清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气象灾害(暴雪)
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从11月25日夜间开始影响我县的雨夹雪转大雪天气过程目前已基本结束,根据《宝清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29日13时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宝清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宝清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4年11月29日13时



来源:宝清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编辑:李明明

统筹:于丽婷

审核:李明明

监制:潘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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