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涉危险物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12月23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北大队民警前往雪成加气站和金牛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开展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雪成加气站存在使用三轮车运送煤气罐现象。民警当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危险物品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用三轮车运输煤气罐,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稳定的运输条件,极易引发煤气罐泄漏、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违反了危险物品运输相关安全规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使用三轮车进行煤气罐的运输。同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所有涉及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危险物品运输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知识,确保每位驾驶员都能认识到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性,熟练掌握安全运输技能与应急处理能力,增强道路运输安全意识。
民警在对金牛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一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存在三条以上违法未处理等交通安全隐患情况,民警指出,车辆多次违法,表明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企业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物品运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即向金牛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对所属车辆违法未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迅速安排专人跟进处理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消除违法记录,重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交通违法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培养员工安全、文明出行素质,并及时反馈整改进度和结果。
下一步,拉萨交警将持续加强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进行复查,确保相关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道路交通良好秩序。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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