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应急能力,12月18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城西大队和城北大队分别前往海城小学、广西友谊小学、北京小学和拉萨市第三小学开展进校园宣传活动,面向学校师生、家长、周边群众开设“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课”。
“在骑乘电动车时,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同学们,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车。”在学校操场上,民警结合学校师生的出行习惯和校园周边的交通实况,通过一系列真实、生动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学生们讲述了电动车违法行驶的严重危害,提醒大家重视出行安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此外,民警们还向师生们发放了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及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的相关政策,引导同学们将学到的知识带回家中,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家庭交通安全氛围。“我一定会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中,自己做到安全出行的同时,也会提醒爸爸、妈妈骑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注意安全!”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
在校门外,民警向接送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发放《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公告》《关于我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公告》《告知书》以及温馨提示条等宣传资料,并讲解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着重对“白底红字”车牌电动车、无牌电动车2025年1月1日起不允许上道路行驶,以及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等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向群众普及电动车合法上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正确佩戴防护装备等交通安全知识,并鼓励家长以身作则,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一位家长深有感触地说:“我之前没有充分认识到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这么危险,幸好今天听了民警的宣传。以后我会更加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也会提醒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为孩子做好榜样。”家长们纷纷表示要积极配合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这次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进校园的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们从小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家长们对电动车安全出行的重视程度。下一步,拉萨交警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探索更多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方法,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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