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务流程简化,实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113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主动申请,即可享受高龄津贴福利!
一、发放对象
具有文山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含年满80周岁当月)的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出生日期为准。
二、发放标准
文山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三档:
(一)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二)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二)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三、发放形式
高龄津贴实行“免申即享”,按月发放。新增对象或适用发放标准调整的对象,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发放标准按月计算,免去“申请”流程,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发放至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卡,代发银行机构在发放资金时同步为发放对象或其亲属免费发送资金兑付短信。
四、发放程序
“一卡通”管理平台基于省民政厅按年度提供的即将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于当年每季度首月在系统内将下一季度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推送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社区)调查核实。基础信息准确无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管理平台中作出“审核通过”意见,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于每月底前将津贴发放至老年人社保卡账户内。
文明城市人人创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不管您来自哪里,我们都共同生活在文山这座城市。请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强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铺张浪费、不违章养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赴“文明城市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