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3人被通报!

民生   2025-01-02 18:02   云南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赵鹏博,中共党员、文山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2024年12月29日21时20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忠省,文山市喜古乡喜古村委会么作革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12月10日09时52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流应,文山市柳井乡三角地村委会元宝山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12月20日11时02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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