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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由物业服务企业自主申报,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完成对文山市物业服务企业2023年度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次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55家,其中在注册登记平台上有记录的企业167家,实际运营项目的企业95家。共有82家企业申报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如下:
1.优秀物业服务企业(4A级,130分及以上):22家
2.良好物业服务企业(3A级,110分至129分):33家
3.合格物业服务企业(2A级,90分至109分):15家
4.诚信需提升物业服务企业(A级,低于90分或未申报等级):12家
此外,还有12家有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未申报信用评价,1家企业虽有项目但未在平台注册。具体名单请参见附件。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选聘企业、评优表彰、定价评估、上市收购、金融授信、股权激励、参股收购等活动的参考依据。
企业结果应用说明
一、合格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
1.在全市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项目、新建商品住房前期物业招投标等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良好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2.优先推荐给业主大会作为选聘对象;
3.优先作为表彰激励和社会推介的对象。
二、诚信需提升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
1.将限制其参与全市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采购的物业服务项目;
2.将有关信息通报给相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并依据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业主可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需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3.将依法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信用评价结果将由街道办事处通报给项目业委会、物管会或全体业主,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对待信用评价结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共同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文山市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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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人人创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不管您来自哪里,我们都共同生活在文山这座城市。请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强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铺张浪费、不违章养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赴“文明城市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