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他们在文山救了3人!

民生   2025-01-06 18:32   云南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经申报部门推荐,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认以下2名同志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


李家岚事迹


李家岚,男,汉族,1994年11月生,云南省龙陵县人。

事迹简介:2024年9月17日17时30分许,在文山市新平街道长者村渔之源钓场,李家岚在组装着渔具准备钓鱼时,突然看到鱼塘中央有一男性溺水正逐渐下沉。鱼塘深1.8米,宽42米,李家岚立即跳入水中,向溺水者游去,将其拖拽上岸。


刘祖淋事迹


刘祖淋,男,彝族,2000年11月生,云南省文山市人。

事迹简介:2024年10月6日凌晨4时30分许,刘祖淋在舜遂酒吧内听到有呼救的声音,便循声前往查看,在河畔润园小区盘龙河河段发现落水的一男一女拉着一棵从河堤边缘缝隙长出的小树枝不断挣扎着叫救命。此河段河堤高约2米,河水湍急两人无法爬上岸。刘祖淋见状便蹲在地上双手用力拉住女子,将其拉上岸,之后用同样的方法将男子也救上了岸。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2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人及其事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反映。联系地址:文山市政务中心大楼六楼市委政法委634办公室,联系电话:2122763。


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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